发。万一过敏这伤得拖好久。”
殷沁坚决道:“一定要染。用最好的植物染剂。”
殷沁皮肤很白,眉眼唇角皆带笑,原主一头金发衬得他五官明亮,笑容明朗。
他坚决要染回黑色,是因为原书中对殷沁的描述:
一头金发,阳光爽朗,朝着池影奔去时,就像一只黏人的大型金毛犬。
这年头,不是金毛都立不起年下忠犬攻人设。
加上昨天看到原主和池影的聊天记录,殷沁更没眼看这一头金发。
一照镜子就觉得,啥忠犬啊,可不就是舔狗。
新人生第一步,洗掉舔狗标签,重“头”做人。
“好了~”小哥为他打理好头发,看着镜子,“金发和黑发各有各的好,都很帅呢。”
“谢谢。”殷沁笑了笑。
原主为了完全遮掉眉骨伤痕,前刘海留得很长,把他好看的桃花眼都挡掉一半。
殷沁剪短了刘海,那道醒目的伤疤就不能完全遮住,人却精神了很多。
还是同一张笑颜,镜中的黑发青年却洗去了两分怯懦和一分浮躁,多了四分沉稳,三分进取。
气色还是不怎么好,但比起昨天那张灰败的脸,现在像是连瞳孔也被希望点亮。
从今天开始,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殷沁染发时,坐边他旁边卷着大波浪的女孩一直时不时地盯着他。
他做完头发,走出理发店,小哥才转头打趣:“怎么啦?看人家帅,看上啦?”
女孩不屑地撇嘴:“你知道他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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