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
冯默从诗集里抬头,读了一首十四行诗给阿比盖尔听,“我觉得挺有意思的。“
“比咒语和剑术有意思?“
冯默很坦然:“练剑我的胳膊会疼,魔法咒语也比十四行诗绕嘴。”所以游吟诗人总比魔法师多。
阿比盖尔一时间和一个孩子也解释不了娱乐性和实用性的区别,应该崇尚力量,更喜欢魔法咒语才对。
见阿比盖尔不说话了,冯默继续读诗集,喝完咖啡翻过最后一页准备离开,阿比盖尔突然道:“阿默,你想要人陪你读书吗?”
冯默抬起的脚步停下了。
阿比盖尔招了招,让冯默来到跟前,问他:“我想找几个孩子陪你一起读书,你们可以在一起玩,你喜欢热闹,还想要清静一点?“
冯默把诗集放在膝上,坐在阿比盖尔旁边:“爸爸替我决定吧,都听爸爸的,我又没有见过他们。”
冯默交际狭窄,除了公爵府的人,他认识的人更是十根手指都数的过来的,这种事情自然轮不到他做主。
对于冯默的伴读,阿比盖尔心中早已经有了合适的人选,贵族本身就有伴读的传统,贵族小姐找女伴,多是破落户的小姐,而贵族少爷们找的伴读多是自己领地贵族的孩子,下层贵族的继承人送到上层下一代继承人的身边,培养友情和默契,知根知底,又非常的忠心。
阿比盖尔的封地在富饶的南方行省,离帝国有一段的距离,不过托传送阵的福,冯默的伴读三四天就到了公爵府,他几乎一跨进大门,冯默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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