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奖励林彩妮的新发明,中午的时候,陈莫亲自做了饭,约林彩妮一起吃。
吃完了饭,两个人又忙了一会儿,都把身上弄的脏兮兮的。陈莫承诺了,说是待会儿,他负责洗衣服。
林彩妮比较厌恶洗衣服这活儿,即便是短衫,也是长的,沾了水以后,既拖不动也搓不动,而拧水时,更是一项超级麻烦的体力活。
虽然林彩妮本尊是有些力气的,可是自从林彩妮占了这具躯壳之后,她的力气就渐渐的退化了。因为不再上山下坡的锻炼力气,现在的她,很有些四体不勤米虫的感觉。
话说,等到事情忙的差不多了,陈莫果然不食言,他让林彩妮换一换衣衫,由着他来洗。
林彩妮回到了房间换衣服,她换上了一套很淑女的粉色衣衫。
这件衣衫自然也是林彩妮自己设计的,她把衣服的领口往外放了放,放到差不多及肩膀那里的位置,弄了大大的挽领挽下,然后,又在领口左右做了宽宽的肩带,如此,颈部的肌肤便稍稍露出了一点点,白皙的皮肤衬着粉色的肩带和挽领,不由自主的透出高贵儒雅的气息来。
这件衫子比较短,衫子里边衬着齐胸襦裙,衫子的下摆刚刚和襦裙上的腰带齐平,衫子的布料属于垂直的,这种款式很能为人增添风韵。
于是林彩妮从房间里走出来时,陈莫直接就看呆了。
林彩妮没理会陈莫的表情,她抱着脏衣服下了楼,她觉着,虽然陈莫说客气话要帮她洗衣服,但她怎么好意思真的让他洗,她动手帮他洗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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