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竟也能吃完,吃完后要么一言不发离开,要么大爷似的坐在沙发上,百无聊赖说上一句“去刷碗”。
每当这时,楚然便静静看着他,示意他“适可而止”。刷碗是留给吃饭的人的,不过季笙给了她住的地方,她不会让他刷,反正有阿姨在.
季笙不愧万花丛中过的人,她一个眼神他便了然。
约莫过了半个多月,这日,楚然正在厨房熬着清粥。
她喜欢喝粥,香、暖。
季笙如常走了进来,倒不像以前一样调笑几句,反倒目光深沉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
苏雅来找他了,说这半个多月沈御对她若即若离,还说沈御总是摩挲着一个玉镯子。
他以往没察觉,今天才留心看了看,在这个别墅周围,多了几辆陌生的黑色宾士——是沈御的人。
他在监视她。这个发现,让他很不爽。
楚然已经把粥端了上来,这次没有红酒,只有两碗清粥。她也没问他的意见,自己先吃了几口,满足的眯了眯眼睛,反倒是季笙没有动。
这是她下厨以来第一次自己吃自己做的,超过一口。有汤粘在唇角,她伸出舌头一舔,便抿去了。
季笙目光一深。
“不吃?”终于察觉到季笙的异常,楚然分给他一点目光。
季笙将粥推到一旁,探究般打量楚然很久,突然开口:“想不想搬出这里?”
作者有话要说: “爱情的反讽之一,你越不喜欢一个人,越能信心百倍、轻而易举的吸引他”这句话,出自阿兰德波顿《无聊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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