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案的。这不过是个小小的误会,公子身在青禾难道都看不出来?”
那人被尹洛依逼问的哑口无言,汗水不停的冒出来,瞪着尹洛依大声道:“我当然学过。”
“那公子应当知道不是我二哥哥把人推下湖的呀。”
在场的有不少都是青禾书院的,经尹洛依这一说,都明白过来了。
先前他们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孟元把月时“推下湖”,很自然的把孟元认作“凶手”。因此并没有人来勘探现场,自不会发现其中的破绽。
脚印,两对脚印的距离太远了。孟元根本不可能在这么远的距离使力,把和他体型相当的月时兄弟推下湖。
毕竟,按照脚印的位置月时兄弟据湖边还有半丈的距离,孟元一文弱书生怎会有这么大力一下把对方推下湖。
所以,最合理的解释应当是:月时和孟元起了争执,月时一激动踩着石子脚下不稳往湖边倒去,孟元伸手想救他,却因距离太远失败。
好在,月时兄弟会水。在场青禾书院的学子又正巧仔细的观察了“案发现场”,这才还了孟元一个公道。
作者有话要说: 不是破案文,“案子”比较粗糙。
这么简单的事为何孟元不自己解决:
1.大家都“看见”是他把人推下湖,他有足够动机,他说什么都会被认为狡辩
2.或许有人已经看出事实,可孟元为尹洛依不喜,他又是继子。没必要为了陌生人为自己招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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