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对于大多数传奇人士的人生来说,他们的故事太过平凡,然而当一个个平凡与不平凡交替出现,对于他们自己而言,人生已经成为了值得津到的传奇。
正犹如他和明陌。
第一次杀人,是在明谦十五岁的时候,不负责任的父母给了他们一人一张银行卡,和两个大大的背包,把尚且年少的兄弟扔在国外,自己消失了踪迹。其实也不怪他们的父母,只无奈,他们生于平安时代,却参杂着乱世的背景。
十四五岁正是男孩心智成熟的阶段,许是家庭的原因,他们比一般人早熟太多,自由的国度中,他们却无从选择,冷傲的性格和聪颖的头脑,嫉妒、嘲讽接踵而至,若要长期生活,这不是个好现象。
明谦始终忘不了那个东方女人脱光了衣服贴在自己身上,明明是一脸享受,却大声用英语喊着“救命非礼”,顿时一大波人冲进屋子,污言秽语,对他指指点点。
同样是东方人,为何要相互为难。他不在乎名誉,甩掉无趣地女人,拨开沸腾的人群,随便拦一辆出租车,离开了令他厌烦的宾馆。
当时的他,选择了息事宁人。
其实明陌要比他狠太多。
本来说好的,哥哥保护弟弟,天经地义,即使他这个弟弟不怎么讨他欢心,然而在他的尊严受辱之后,是明陌,用十倍奉还的报复,给他们的人生开辟了新的天地。
那天他买东西回家,客厅里,是惨不忍睹的狼藉。明陌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像西部牛仔一样转着手中带血的水果刀,脚下,是女人赤裸的尸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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