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但是之前被坑了几次,心底里自然多了几分犹豫和担心。如今心想事成,心跳顿时砰砰砰的加速狂跳起来,伸手按了按没有用便将手掌放在嘴边,给了康熙一个飞吻,“谢谢阿玛!”
这礼仪有点流氓随意了,康熙呵笑一声,便见弘昼脸色莫名的涨红起来。那双眼珠子又绽放出在长廊说话时的光亮,脚下蹦蹦跳跳几下坐到了一旁的炕上开始写信。
康熙很意外,这孩子似乎对写信一事超出意料的在意。
是为何原因?
明明他的数学也不错啊?
刚才不是还在夸他吗?
卡在基础数学的高材生陷入了沉思,而外间炕上的高材生摩拳擦掌,让魏珠给他准备炭笔等好写字。
弘昼的钢笔字写得流畅好看,属于自成一派的风格,有点潦草和肆意。但是这种风格放在一个毛笔字新手上,落笔后就像是白白一巴掌盖上去的一样,完全是鬼画符不能看。既然要上门认识大佬们,第一印象是很重要的。
字,就代表了他这个人。
关于信封上写什么,弘昼早就想好了。首先就是礼貌并深刻的表达自己的敬仰之情,但是又不能显得谄媚过分。
弘昼莫名其妙的回到小学写作文的阶段,八百字足以让他战战兢兢无从下手。每次都是努力的填鸭式,说些马路边捡到钱,爸爸教育我做人道理的小故事,粗劣修辞的将方格全都填满。但那时候是敷衍,现在却是递送明信片。他写了开头之后,忽然就觉得说的太假了,好像不够深刻表达自己的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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