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诞不经愚蠢可笑的梦,几乎快要笑醒了。
这算什么?怎么这么轻易地,洛予辰就变成喜欢我的了?
生前祷告了无数次的美梦成真,却非得是以这种方式么?
我不明白,三个月前他冷酷无情恶言相向地逼我搬走,在我面前和夏明修卿卿我我;两个月前他还不准夏明修在他面前提我,厌恶到毁尸灭迹地把我留下的照片都全部烧掉;现在,突然,说那是喜欢?
什么叫喜欢?那算什么喜欢?喜欢的结果就是毫不留情把我逼上绝路吗?
洛予辰可以恨我,可以厌恶我,可以鄙视我,可以不屑我,毕竟我虽然没有滔天大罪,但是强迫了他的感情,对不起他在先。但是他不能喜欢我,如果他对我有千万分之一我对他的感觉,他都才是十恶不赦的那个人。
十年,天知道在他身边,我过得多苦。天知道我忍了多少委屈忍了多少痛,每天受到他身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每天卑微地在他脚边祈求一点点的怜惜和关注。
十年,我默默地活在他身边,一点点在沈默中死亡,最后的一段日子,我几乎是神经质地每天早晨起来,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死。
现在想想那是抑郁症是吧,我居然被逼到那种地步。
我被一种叫洛予辰的东西给魇住了。他就像一片沼泽,暗无天日地彻骨绝望,把我活生生地一点一点溺死。
之间我拼命地求救、讨饶,他看不到,也听不到。我承受的所有辛酸和绝望,他统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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