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着眼睛,也许是想通过触感,回忆那个古地球的「谦」字,到底是怎样的笔划。
刺青在皮肤上没有太大的凹凸,几乎摸不出来。
渐渐的,俊朗的眉宇间出现一丝悲凉的喜意。
谦,这个字原来这么美。
莱科米克星上,那一天,胜利的荣耀笼罩了他们,凌谦像往常一样胡闹,笑嘻嘻地拿着刺青仪,一派任性地烙下这个字,在他的皮肤上。
我只是想和哥哥留下爱情的证明。
这是我爱哥哥的表示。
那些不羁、任性,让人无所适从,偶尔还会惹人恼火的肆意妄为,原来怀念起来,都那么幸福。
被包容着,被围绕着,被时时刻刻爱着。
就像,这个谦字。
烙下去的时候,或许是不高兴的,但是,它已经融入了肌肤,如果失去它,就像失去了身体的一部分,就像心切了一块,再也不完整了。
「真的下了决心?」凌卫把去印仪摸索着抵在肩膀的刺青上时,艾尔再问了一次。
「这个,不需要什么决心。」凌卫沉声说。
他和凌谦,还有凌涵,既是爱人,也是兄弟。
他们一起面对过死神,在生死存亡的关头,他们能毫不犹豫地为彼此付出生命。
如果凌谦正在受着伤害,如果凌谦需要他,别说身体的一部分,即使是生命也可以付出,不需要什么决心,那是毫不犹豫的一件事。
艾尔猜错了。
凌卫做这个决定,根本不需要一个晚上。
这是本能。
不惜毁掉自己身上最珍惜的东西,不惜让自己内心痛苦到极点,也要保护另一个人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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