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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段时间有个叫魏继宗在《梅雪》和《大宋明镜报》上发表文章,文章中指出:京师百货所居,市无常价,富人大姓得以操纵取利。他建议设置常平市易司,管理市场,物价贱则增价收购,贵则减价出售,说可以使“商旅以通”,“国用以足”。
当时等到王静辉知道魏继宗所发表文章的内容后,才意识到历史上正是因为这家伙的上书才启发了王安石制定市易法,不过这个魏继宗不用上书,而改成在报纸上刊登文章便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了,这让他有些哭笑不得。魏继宗的文章并不是问题,事实上王安石早就制定了市易法,并且在王静辉的干预下放到西北王韶那里去执行了。由于有王静辉的商人资本在王韶在本路陇州古渭城设置市易司,管理商货,借官钱为本,每年获利在五六十万贯以上,而不是历史上区区的一二十万贯。
天下财货尽汇于京师重地,这样的弊病早就为宋朝有识之士所认知,魏继宗不过是把事实说了出来,但这却引动了王安石的神经──他所设计的市易法一个是依据市场情况,由市易务评定价格,向商人收购或出售货物;另外商人向市易务贷款,以产业作抵押,五人以上互保,纳年息二分。商人向市易务赊购货物,也取年息二分。两项办法原来都是由大商人操纵取利。市易法把这两项大利从大商人手里收归朝廷,和青苗法收夺大地主地利益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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