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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过了几天后,赵顼拿着王静辉给他写的信来到他的书房,赵顼对于王静辉这样十分谨慎的做法感到非常的不理解,在他的眼中很难相信一个人写书也会有危险,如果书中有什么不太好的内容,至多不过是流放外地的下场罢了。王静辉和他不一样,他读过的历史书里面对于“*”这东西及其后果记录的十分详细,即便在宋朝以苏偶像这样的才名,都差点儿死在牢狱中。像“乌台诗案”等“*”使得他对言论行为控制极为严格,毕竟你的名气越大,旁边的眼睛也就越多,苏偶像正是如此才因为有着“满肚子的不合时宜”而被人暗算了,他王静辉可不愿意再走上这样的老路。
赵顼说道:“王兄,本朝先皇曾立下祖制:文人不以言获罪,不杀士大夫。虽然王兄的商务印书馆对于刊印发行个人作品有严格要求,希望朝廷能够派出官员对此进行监督,这样做是好的,但王兄在心中所言恐怕有点杞人忧天吧?!”
王静辉说道:“本朝祖制虽有文人不以言获罪,朝廷不杀士大夫,但颍王殿下也应该记得:犯‘大不敬’罪是例外的!诚如你所说本朝还没有这样的先例,但以前没有并不代表以后就不会出现,说穿了此等在其文字上做文章的人不过是一群小人罢了,在小人的眼中是不会有这么多顾虑的,他们所考虑的不过是如何至对手与死地罢了,而这兴‘*’则是最好也是最容易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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