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着一缕湿润的发丝,素布裹上发丝,微微收紧,然后再换上一块布,周而复始。
刚刚云裳猝不及防后背一轻,被他不经意的碰了一下,才抖的,也是惊讶的。
除了拥抱和像哄孩子一样拍后背,他鲜少会接触这块皮肤,所以才不由得吃惊。
她索性换了一块竹简,又重新落下自己,笔尖之下尽是工工整整的字迹。
写字这件事她虽然谈不上多优秀,但已经能拿出去见人了,这是秦王曾经给云裳的评价,他后面还有一句,“类小儿。”
和小孩子写出来的东西一样。
笔尖的气势是一种无形的东西,有的人写出一卷来落在人眼中尽是豪放潇洒之气,有的人落笔之后就是一堆杂草,让人看不出个来。
云裳这个初学者可是不敢多加尝试,她总怕落了笑话,秦王已经把她当成一个小孩子了,再胡写一通,可正是真的成了小孩画圈。
不知不觉,一卷已经写完,云裳在末尾落下自己的名字,然后回头看秦王。
这一看才发现他身边正有一堆素布整整齐齐的堆在一起,上面带着湿润的痕迹,而她头上的重量已经轻不少了。
云裳把一缕头发撩到自己眼前,还捏了捏,的确是干了不少。
秦王已经去看云裳的笔墨了,捏着一缕发丝,云裳带了几分新奇的眼神看对方,从刚刚起,她感受到的动作轻之又轻,几近于无,这一卷写了近半个时辰,除了刚开始肩膀抖了一下,到后面几乎就没感觉有人在自己身后动头发,要不是现在看到几乎已经干了的头发,还以为什么都没发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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