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无尽负担,失去自由和乐趣,只为了抚养一个孩子。
他说:“送去孤儿院照样可以活,我们去过自己的生活不好吗?”
他向往的诗和远方里, 没有家庭,也没有沈信桢。
他对沈信桢不好不坏,没有多少收入的他也会每天给她零花钱,那是一种不代表爱意的关怀,如果沈信桢不是他的孩子,他依旧会给。
这是他的“格调”。
行走在路上的人,往往多是无情。
他终于,在沈信桢八岁那年再也无法忍受,决定割舍一切重新出发。
“是你自己要生,那就自己养吧!”他对母亲说。
从那天起,父亲变卖了所有财产,义无反顾的去追逐他理想的生活,而母亲,一无所有,即使再苦再难也没有丢下她。
父亲离开之后,沈信桢和母亲才知道父亲欠下巨额高-利-贷的事情,讨债的人冲进家门,把房间摆设打碎一地,对着瑟瑟发抖的母女恶劣威胁。
沈信桢的母亲当晚便带着沈信桢逃了。
她们在另一座城市辗转漂泊,度过了很艰难的一段时光,饥饿、寒冷、无所庇护,那个时候沈信桢学会了最简单的生存本能——偷窃。
如果不学会卑劣,那等待她们的只有死亡。
这段不堪的记忆,牢牢印刻在沈信桢的骨髓里,将来不管她成长为什么样的人,这段过去都会跟着她,不死不灭,时时刻刻提醒着她:沈信桢,是一个小偷。
母亲出色的外貌成了最大的负累,风餐露宿时,总会遭受来自男人的骚扰磨难,母亲怯懦胆小,只会无能哭泣,沈信桢只能迅速成长,以十岁的小小身躯保护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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