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这一住就住了一周之久。
季荨是S大音乐系大四的学生。学校就在这个住宅区不远。
这是个老一片的住宅区,房子破旧,是她租下来的。
诸墨表示不理解:“你要去酒吧兼职,显然是钱不够用,怎么还要租房子?”
她苦笑着揉了揉那只叫Roby的金毛犬的头,却不觉得是负担:“上学期我爸去世了,我从老家回来,回学校的路上捡到了它。学校不让养狗,我就搬出来了。”
诸墨怔然地看住她。
她理解他的疑惑,随即作出解释:“我觉得这是一种缘分啊——说不定Roby是我爸派来照顾我的。”
“让一只狗照顾你?”他皱眉,“难道不是你照顾它吗?”
“不啊!Roby很聪明的。我每次回家它都给我叼拖鞋过来,超乖的。”
诸墨摇头,不再发问,跟着她进了家门,果然见那只金灿灿的大狗哈着舌头叼过来一双拖鞋,放在季荨脚下。
“你看吧?”
她侧过脸来得意地笑,眸底光芒尽现。
才回想起那天晚上的事情,季荨已经上了楼。这是个老式居民楼,楼梯陡而逼仄,楼道灰尘满布,隔音效果也做得不好,他在四楼能听到一楼的脚步声。
至于为什么能听出是季荨的脚步声,也许是一个音乐人天生的出于对音色的敏感吧,几日的相处下来他记住了她的声音。
“你等了多久了?”
许是怕他等得不耐,她连跑带走地上来,气息不稳,楼道的灰尘和还未消弭的烟味直冲鼻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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