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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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眨的盯着窗外的景色,那个意外的晚安吻像是镌刻在她脑海里,一直挥之不去。

她轻叹了声气,抿了抿唇角,指腹碰到额头,又像是触电了一般,急促的缩回手。

陶愿坐在她身旁,似乎是睡得不怎么安稳,眉头紧蹙着,渐渐地,林疏星听到她在小声的啜泣。

“陶愿?”她推了推身旁的人,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陶愿?陶愿?”

林疏星伸手拿手机开了手电筒,在她脸上照了照,只见陶愿紧闭着双眸,眉头紧锁,白净的脸颊上都是泪痕。

后排的男生没睡觉,闻声探了个头过来,“陶愿怎么了?”

林疏星把手机递给他,“应该是梦魇了,你帮我拿一下手机。”

“哦哦。”

男生举着手机,灯光在这一片亮起。

林疏星又喊了声,始终没得到回应,直接伸手掐在她人中处,轻声道,“陶愿……”

慢慢的,啜泣声没了,陶愿睁开眼,碰到灯光又合上了,声音低哑,“……我怎么了?”

“梦魇了。”林疏星扭头和男生说了声谢谢,接过手机,压低了声音问她,“是不是被晚上的事情吓到了?”

“嗯。”陶愿点点头,“我刚刚好像梦到我们又回到了胡同,好多人——”

“别说了。”林疏星打断她,拍着她的手背,安抚道,“没事的,都过去了,不要再想了。”

“嗯。”

陶愿缓了会,摸出手机听了会音乐,没过多久,又重新睡着了。

“……”

林疏星睡不着,手机又没有多少电,她有点儿无聊,从包里摸出给许糯买的套娃,拆开套上。

玩了会她又给放了回去,包里还有一个粉红小姑娘的套娃,是徐迟临走前送给她的。

还没拆开过。

林疏星顿了下,伸手拿了出来。

她垂着头,慢吞吞的拆开。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

拆到第四个时,原本该放在里面的,最后一个的粉红小姑娘娃娃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另一样东西。

林疏星抿抿唇,伸手把里面的东西拿了出来,拎在手里,借着窗外的灯光,她看清了手里的东西。

是一根普通的链子,底下缀两个五角星,一大一小,连在一起,上面镶着点点星钻。

窗外灯光闪过,项链上的星星晃了晃,在黑暗的车厢里熠熠发光。

像夜空的星星。

更像她的名字。

-

徐迟连夜回了平城,到家已经快十二点。

手机里一堆未接来电,他也没看,把手机和口袋里的东西往床上一扔,进浴室冲了把澡。

过了会,只穿着短|裤出来,腰腹间有标准的八块腹肌,他从衣柜里捞了件黑色的短袖,弯腰褪下短|裤,腿部修长的肌肉的线条若隐若现,不紧不慢换好衣服。

从桌上拿了车钥匙,直奔大院。

徐家住在市区的军区大院,是正儿八经的军人世家,徐迟的爷爷徐致清以前是军人,妻子阮华是京大退休的老教授,两人育有两儿一女。

长子徐穆国十多年前退伍后从商,如今是平城赫赫有名的房产大户,与已故前妻周勤如育有一子。

凌晨一点。

摩托车停在大院门口,徐迟把车停在门外,摘下头盔,倚着车静静抽完一根烟。

夜色浓重,他带着一身烟气和初春的寒意进了屋。

客厅亮着灯。

徐致清坐在沙发上,身旁的阮华面色凝重,守在门口的阿姨看到徐迟的身影,跑进来通知了声,“小迟回来了。”

阮华拍了拍徐致清的手背,也没多说。

没多会,门口传来脚步声,徐迟从外面进来,换了鞋站在客厅,“爷爷,奶奶。”

“跪下。”徐致清沉着声,拄着拐杖站起身,走到徐迟面前,语气有些恨铁不成钢,“你怎么就成了今天这个混样子!”

徐迟垂着头,始终一言不发。

老爷子摇摇头叹声气,什么也没说,径直上了楼。

阮华红着眼,捶了捶徐迟的肩膀,“陈家那儿子,我和你爷爷跟你说了多少回,得饶人处且饶人,你怎么就是不肯听呢!”

徐迟抿了抿唇,“奶奶,不早了,你回去休息吧。”

“你……哎。”阮华抹抹眼,转身上了楼。

客厅里没了人。

徐迟垂着眼,口袋里的手机突然震动起来,他摸出来接通。

震聋欲耳的音乐声从电话那头传出来,林嘉让的声音掺在里面,“喂喂喂喂,阿迟,你回来了吗啊?”

“嗯。”

“我和光头扬在四合,你来不来啊?”

那边有动静。

“去你妈的,林嘉让你找死是不是?”

“哎哎哎,你剪个光头我喊你光头扬怎么了?”林嘉让拿着手机边跑边喊,“来不来啊?”

“不来,挂了。”

“喂喂喂——”

通话戛然而止,自动退回到桌面,桌面背景跳了出来。

是之前周一扬在奶茶店偷拍的一张照片。

徐迟眸光落在屏幕上,唇角无意识勾了勾,想起去年的那个夜晚,在那个漆黑肮脏的巷子里。

她像是黑夜的一束光,带着温度,驱散他心底的阴郁。

后来出院后,他一直念念不忘,趁着寒假的时候翻墙进了平中,不知道是不是上天眷顾,他在楼下宣传栏里看到她的名字和照片。

林疏星/高一(五)班

照片里的她不苟言笑,却有种正经的可爱。

鬼使神差的,他有了想转学的念头,为了让徐穆国帮他转学,他在家里安安分分呆了一个多月,假装和徐穆国示好。

最后,得偿所愿。

开学前一晚,他甚至兴奋到无法入睡。

没人知道,他在重逢的那一瞬间,是用了多大的力气才能将心头的激动压下去。

徐迟不知道曾经在哪里看过一句话,只记得大意是,你十七岁时喜欢的人,会是这一辈子最重要的人。

他想,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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