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我甚至在路上发誓,在公交站前只要他发现了我,我就会在学校吻他。但是他还是连头都没有回一下,走路的频率如此的规律,就像座钟底下的钟摆,即使没有人监督也是尽职尽责的一滴一嗒。就连发梢的随着幅度也几乎是微不可见。他真是个安静的人。连带着我都感受到心情无比洁静。
每天同他一前一后地走上公交站点,我那个时候深受侦探电影的影响,总在兜里带一份报纸,当我们来到公交站我便把报纸打开假装阅读,或者咬着铅笔做做数独游戏。那时候纸媒还没有现在这么颓唐,那时候的我还没有胆量和他同一辆车,若是现在,那时候的他大概是没胆量和我一辆车了(笑)。
说实话,这种呆小子的操作让那时候的我感到十分的快乐,我为自己没有打扰到亚尔林,却获得了他的陪伴而沾沾自喜。不过快乐并不代表正确,甚至很多时候两者间是互为矛盾的,“快乐而不正确”的原因大半源自人类那愚蠢的自我道德约束。要眼睁睁地看着道德的条缚将自己锁进柜子。
所以后来他离开的日子里,我从没想过要如此将我的对象长期“放养”,甚至可以说他们行使每一个动物该有的权利,越说明他们我的所有物。但是亚尔林是不同的不能只是我的所有物,他是我的情人,是我脑子里固有的一部分,是我的同伴,他还得是亚尔林·朗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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