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双手。那双手满是脏污,但污秽中露着苍白的皮肤。手掌宽大,手指修长有力,那是双属于青年人类的手。
他那会儿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可本能模模糊糊地告诉他这样不行。如果要走出这里——要融入,要模仿,要成为他们。
融入,模仿,离那些乐曲和笑声更近些,离他的灯火更近些。
而他的情报来源正在眼前,他不需要更多的讯息。骨骼发出咯嚓咯嚓的响声,扭曲着变短,修长的手指开始变得圆润。他的视野在变窄,视角在变低。他本能地向对方走去,伸出手,就像他一直所做的那样——
六岁的奥利弗·拉蒙发现了他,紧接着毫不犹豫地扯开嗓子,放声大哭。有什么他所熟悉的情绪随哭声传来——在对方纯粹的恐惧之中,尼莫赶紧缩起身体,不再动弹。
随即他们便被赶来的派博尔·拉蒙一手一个拎了回去。
年幼的奥利弗哭得太过厉害,老拉蒙只好直接先将这个来路不明的“孩子”送到了老帕特里克那里——当时的孤儿院长非常愉快地收养了他。
“这个小家伙真的运气特别好。”帕特里克·莱特冲老拉蒙点点头,语调愉快。
那是一切的开始。他先学会了遗忘,然后是恐惧,再然后是更多的知识与“感情”——随着常识的完善,那些超出常识的记忆顺理成章地化作一个“夜晚”。他很成功,他的确完全融入了人类社会的一角,像只杜鹃的蛋,静静地躺在名为路标镇的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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