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记变的浅,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
十**岁时,陈清焰的确打过耳洞,在左耳。穿皮夹克、骑重型机车,在女孩子们的声浪里呼啸而过。那是他最出格的打扮,但彼时的少年,冷漠寡言又张扬,一副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死样子。
整个大院子弟的画风都跟着他跑偏。
简嘉窃笑起来,她知道,在陈清焰的身体里,那个热爱摇滚的少年并没有完全死去,只是沉睡。简嘉发现自己深深爱着陈清焰所有的侧面,这样,才是一个完整的他。
两人在店里淘了很久,他低声跟她介绍了许多经典乐队,如数家珍。简嘉最后缠着他,“你给我表演你最拿手的一首好不好?让我看看陈叔叔年轻时是什么样子?”
一口一个“叔叔”,简嘉喊的忒熟了点。
陈清焰瞳仁深处映着她的笑脸,又辐射出光。外面,群鸟忽然呼啦啦从东伦敦区城市的边际飞过,像黑色的雾,在淅沥不停的雨幕中。
他忽然发觉,其实简嘉很闹腾,一句话,她是这样年轻。
“等着。”陈清焰伸手拧了拧她的脸,别有深意。简嘉觉得疼,皱着鼻子打掉他的手。
把战利品收到包里,陈清焰探头朝外看了看:雨停了。
此刻的伦敦,是真的冷。
两人在附近用餐。之后,从“伦敦眼”沿着河岸散步,偶尔,停下来挤进人群看街头的吉他表演,陈清焰从身后抱着她,简嘉两手摸着他亘在脖子下的手臂,一笑,跟着摇头晃脑哼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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