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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芳云的日子很安稳。除了在藏剑山庄教徒弟,铸剑,就没任何事。
当然,偶尔陆小凤会带着身麻烦过来,叶芳云直接说:“铸剑走开,要钱可以。”
每每见自己没法和把剑相比,陆小凤都非常沮丧,过了没多久,陆小凤又会来自讨没趣。他似乎热衷于与剑争宠。
春夏秋冬,风景变幻。
年两年。
藏剑山庄的名气越来越大,徒弟们武功越来越好,季剑法已经像模像样了。兵器越卖越多,钱也越来越多。叶芳云本来想将金衣作为藏剑山庄的特色,是这个朝代禁止金黄色的衣服……叶芳云作为手手,偶尔穿穿金衣也没人敢说什么,若是整个山庄都穿金黄衣裳,就太妙了。因此,叶芳云决定山庄人都穿白色锦衣,然后镶金边!
藏剑山庄贵公子大小姐的名号,可能断在自己这里……好吧,叶芳云就是觉得必须这样养着才像大唐时候的藏剑山庄。
于是,陆小凤每次来藏剑山庄都觉得自己眼睛都要闪瞎了——有钱也是这么用的。弟子人色的锦衣也就罢了,还镶金边!金子啊!套衣服至少几十两好吗!
陆小凤曾经就这件事说过,叶芳云大手挥:“这是藏剑山庄特色。”
七月底,陆小凤又来了藏剑山庄。他现在以及未来都是藏剑山庄的座上宾。
大红披风闪,陆小凤已经穿过了藏剑山庄练武场,弟子们羡慕极了——武功好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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