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早餐,我发现协理穿着一身全套西装,比参加晚宴时还要正式,在空气中还嗅到一丝淡淡香水。
“我先去公司。”她不知道是眼神死了还是太累,脸上完全没任何表情。
“要我帮妳买早餐吗?”我说完这句才想到染染,协理嗯了声,“好,那帮我带到公司去吧。”她说完从自己的包包拿出永恒笔的盒子,“先给妳,等早餐买好时能顺便当借口拿过来,这样别人就不会起疑了。”
“好喔。”我接过盒子后在手上捏捏,过去九天可辛苦它了。
协理趁我没注意时亲上来,这才露出今日的第一道笑容后出门。我呆呆地站在原地闻着她留下的残香,好几秒后舔舔嘴唇,才发现协理的口红印都印上来了——那个笨蛋。
我买好早餐到公司给协理,怕回来后会看见桌上有一迭白皮小山丘……好吧,不指望没小山丘是不可能的。
我不在的这九天,不知道公司里有没有发生大事?由于讯息太多,我花了点时间才全部看完,到最下面几乎都是恭喜两字……这告诉我,即使是出国也不要偷懒不看讯息。
回国后的交际非常麻烦。
看完讯息当然要礼貌性的回复,我努力敲着手机打出一篇长长的感谢文,大家都知道永恒笔是我们带过去的,却忘了自己也有帮上忙——尤其是改良笔芯这点,幕后主力都忘了。
事实上光是改良永恒笔的笔芯就让研发部伤透脑筋,而我们设计时他们也提供不同材质的意见,如果不是研发部在背后默默帮忙,这只笔只是空有外表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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