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破枪,就可以肆意杀戮任意一个物种。
而这个事实,很多人恐怕要在付出血的代价之后才能明白,比如卢立秋,这个年轻的小伙子,虽然他还很年轻,也许活着的这些年,还不够时间明白很多做人的道理,但是只这一次错误的选择,就结束了他的生命,狼群可不会管他是不是已经满了十八周岁。这事谁也不能怪,要怪就怪这大自然,慢慢把人类推上顶端,然后又残忍得将他们扯了下来,这个过程,不可能不流血。
卢立秋是在一个晚上到门口马桶边上去小解的时候,被杀死的,他是最后一个,姓钟的那个大汉,前一天就在这个院子的不远处,被狼群生生撕碎了。
当时大伙儿正在睡觉,听到卢立秋一声哀嚎,那边灯光昏暗,有人举着火把看过去的时候,就只看见这个年轻人浑身是血得躺在地面上,脖子上有一个参差不齐的大口子,正在咕噜咕噜往外头冒着血。非/凡/论/坛
其他人都没看到,但是高长看到了,那个飞快从门口闪出去的人影,小小的,属于一个孩子的身影。在同类与狼群之间,那个六岁的孩子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狼群,甚至还加入了这一次杀戮,现在想想,那孩子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在高长面前了。从前那个叼着兔子放在自己面前,讨好地喊爸爸的小孩,是不是也在这一场杀戮之中改变了对人类的看法,高长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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