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向锅灶。所以,我们只需要对橱柜柜门以及阀门进行指纹显现,就能找出搬液化气罐的人了。”
我摇摇头,说:“你别忘了,这是刘晨彬的家!我相信,不管你们怎么显现,肯定能找到刘晨彬的指纹。但是,这又能说明什么问题呢?说明刘晨彬在家经常干家务?换液化气罐这种事情,都是他包了?”
林涛默然地点了点头。
我接着说:“这和杀亲案件是有相似之处的,就是在现场提取到嫌疑人的痕迹物证,都没有任何意义,因为他本来就可以在现场或者死者身上留下痕迹物证。比如在死者指甲里发现她丈夫的DNA,能说明什么问题?本来就应该有的,很正常的。”
“杀亲案件确实很难取证。”林涛说。
“可是我觉得这个案子和杀亲案件不同。”大宝说,“杀亲案件都有预谋杀人和案后伪装。这起案件,两个人都在现场,要不是消防队及时赶到,刘晨彬也得没命。所以,这应该就是简单的相约自杀案件。”
“你可不要小看相约自杀案件。”我说,“也未必那么容易。”
“刘晨彬若一心求死,他一旦清醒,肯定就会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大宝说,“所以未必有你想的那么困难。”
我摇摇头,说:“相约自杀造成一死一伤的情况很常见,但是伤的那个如实供述的又有几个?我经历过的相约自杀案件中,有两个是具有代表性的。第一,曾经有个现场,一死一伤。女的颈动脉破裂,大出血死亡;男的颈部大创口,但是没伤到大血管,没死。这个案件看起来,就是男女相约自杀的案件。后来经过勘查,我们发现女的颈部创口很深,但女的手上却没有血,所以判断是男的割女的颈部导致女的死亡。最关键的是,我们通过现场的血迹分析,认为男的在割完女的颈部以后,自己走到了大衣柜的镜子旁边,对着镜子割自己的脖子。镜子上有少量喷溅血迹,地面上有大量滴落血迹,都是男的的血。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这个男的要对着镜子割自己?刎颈没必要对着镜子吧?经过分析,我们认为唯一的可能就是这个男的为了定好下刀位置,不割破自己的大血管,只在颈部前侧留下大创口,让自己不至于死亡。后来这个案子经过审讯,男的交代了他杀死妻子,然后自己制造成一个相约自杀的现场想瞒天过海。这个案子代表了一类用相约自杀来掩盖杀人事实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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