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盛向安喜欢啃指甲,跟着盛赞学的。盛赞小时候孤僻,说是拉琴的,一双手却咬得惨不忍睹,指缝里流着血是常事。他上课要啃,看书要啃,发呆要啃,总之只要手没在工作,就一定要往嘴巴里塞。后来盛赞能慢慢戒掉,是陶宋时时刻刻盯着,只要他一把手往嘴唇靠,陶宋就握着他的手,轻轻搓他的手指甲,盛赞当时狠得很,报复似的把陶宋细嫩的手心掐得全是月牙,有几回还破了皮。
盛赞被人看着戒掉了啃指甲的坏习惯,盛向安却没有。他只有凳腿高的时候就跟在盛赞屁股后面跑,小叔叔什麽都是好的,他一点点跟着学,自己却根本不清楚对错与否。他好像什麽都可以学习复制,兴趣、谈吐、习惯,许多亲友都说他活脱脱是翻版的盛赞,可谁也不知道——除了盛向安自己——他模仿盛赞到骨子里,却缺少一件最重要的,也是最致命的武器。
他没有陶宋。
陶宋只是盛赞的。但陶宋不是盛向安这样崇拜似的跟从,而是一味的,盲目的,他钟爱盛赞。
盛向安没有这样的陶宋。
“小安,别咬了。”盛赞喊他,“出血了。”说罢递了毛巾给他。
让盛赞提醒,盛向安才后知后觉手指钝痛,血溢满了整个指甲缝,瞧着叫人有些犯恶心,他大概是让这份丑陋刺激到了,慌忙将手指在毛巾上擦了一把,接着粗鲁地退开椅子站起身,眼睛却不敢抬起:“我,我不想吃,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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