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番拉锯式“讨论”,双方最终还是顺利签订了盟约。
盟约零零散散记录了以下几点:一、刘季承认黄河以北归西秦所有,包括他自己在内,儒家所属附属势力,不得以任何名义侵犯河北之地。
二、刘季每年向西秦提供价值等同二十万金的各项物资,于每年五月之前送至邯郸,不得有误。
三、西秦即日退兵,不可以此为借口,兴兵攻打刘季。
此盟约天地为鉴,若有违反者,人神共诛。
底下落款是林泽和刘季两人的名字,加盖的印章亦是代表两人身份的印章。
林泽本想越过刘季,直接和儒家签订盟约,可颜回态度坚决,死不同意,甚至不惜儒家与道宫闹翻,也不肯以儒家的名义签订盟约。
按照林泽的性格,本会威逼利诱兼施,耐着性子慢慢磨,磨到颜回头昏脑胀,同意为止。
奈何庄周是个随和性子,态度一点都不强硬,几次和事佬做下来,林泽也就熄了心思。
最后双方各退一步,颜回不必代表儒家,与林泽/西秦/道宫签订盟约,而是代表儒家,作为见证人,在盟约上附上了大名。
同样,庄周代表道宫,见证了这个盟约。
若林泽和刘季有人反悔,两人作为双方见证人,是有权替一方向撕毁盟约的人讨个公道。
盟约之事搞定之后,在颜回再三热情邀请下,庄周和林泽赴了对方宴会。
不过,林泽坚决拒绝了刘季派人犒劳西秦大军的“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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