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龙族短笛正式踏入了地球人间。
不过,却没那么顺利。
虽然他确实是天才,但现在还只是个在云泽比特高地宅了三十年的弱鸡。
光是走出云泽比特高地,就尝遍了苦头。
好在他是那美克星人,日常饮食只需要清水就可以,虽然这让人怀疑他是光合作用的植物人,但的确减少了他徒步荒野的难度。
王超在后头天上一路看着,他当年要是有这种植物人功能,应该也能轻松不少吧。
当短笛终于见到第一座有人烟的村庄时,已经特狼狈了。
他走在村庄的路上,却被淳朴的村民当成怪物,用异样的眼神看他。偏僻的村庄,与外界几乎隔绝,这里的村民也没见过动物人或怪物人,见到一脸绿皮,头上长着蜗牛一样的触须,爪子特尖利,手臂、胸膛都布满奇特花纹的家伙……而且这怪物还是个两米高的壮汉!
就这副尊容,很难不让村民们感到惊慌。
更何况短笛这家伙脸上真是一点儿“人味”都没有。他在云泽比特高地那种鬼地方自闭了三十年,语言功能没退化、没有面瘫就不错了,要他脸上有什么人情味、生活气,那就太过强他所难。
短笛大概是从未想到自己这么不受欢迎,这里的人跟他唯一接触过的“神”完全不一样,也太不友善了。
他狼狈地离开,带着些许的不安和茫然,继续前进。
一个月后,另一座城镇。
悄然无声的夜里,高大的身影摸到水井边,扔下木桶又提上来,痛饮了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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