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认的,李恪是个很会说话的人。
出身虽然高贵,但是这脾气却是好得很,没有一点大刺刺的架子,让人看着很顺眼。
最起码的,当他死皮赖脸地呆在柳家蹭完午饭蹭晚饭时,柳老实与柳贺氏也都是没有什么不高兴的脸色,都还热情地给他夹菜倒酒,甚至还让李恪如愿以偿地入住到了他们新建的客房之内,成为老柳家迁入新宅后的第一个入住的客人。
对此,柳一条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其实就是老柳他们不留,柳一条也不会轻易地就让他走了。
倒不是怎么在乎李恪这个人和他的身份,而是柳一条看上了人家的,马。
人都说千里马常人,而伯乐不常有,在柳一条看来,那纯粹是胡扯。
柳一条以前在内蒙跟人学习养马之术时,见过的马匹没有五千匹,也得有四千九百九十九匹,但是这千里马,他却是连毛都没见到过一根,所有的一切,都是处在耳闻之中。
所以说,这千里马,也不常有。
现在,好不容易见到一匹,他自是不会放过。
而且看李恪的那匹马,好似还是一匹公马,从见到它的那一刻起,柳一条就开始寻思着,是不是去找一群正待情的母马来,找千里马配种的机会可是不多啊。
柳一条的职业病患了。
现在正值四月,正是在母马的情期内,如果他能找来十匹正在情的母马。那一年之后。他岂不是就会有一定地机会,得到一匹,两匹。甚至是十匹千里马,或是千里马地变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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