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们都知道,灶户的收入会被官僚系统不断侵占的,
洪武初期,灶户产盐一引给米一石,称为工本米。洪武十七年,朝廷将工本米折钞,但是大明宝钞贬值严重。而且还要忍受‘总催’之类的上司勒索、欺压。身上有几个钱也给敲出去了。
这个时候灶户怎么办?
为了活下去,就只能偷偷的把自己产出来的盐拿出去卖掉。于是私盐的源头出现了。私盐出现以后,又进一步削弱了官盐对商人的吸引力。
或者灶户就干脆逃亡,逃亡之后盐产量下降,又加剧了守支问题。
到了弘治五年,户部尚书叶淇对开中盐法进行了改革,其主要内容是将商人运输粮食到边境地区换取盐引改为商人直接向盐运司缴纳银两获取盐引。
然后让朝廷来负责向边境地区拨给银两和粮食。
这个做法在当时是赚的,因为太祖施行开中法那会儿西北是米贵银贱,所以朝廷征得是米,
但经过上百年之后,西北粮价很低,属于米贱银贵。有些官员就动心思要改征米为征银。
按照原来的办法,商人每引盐纳米2.5斗,换算成银子仅值银5分,但是改纳米为缴银之后,每引征得盐税银4钱左右,这样朝廷获利就会瞬间增长8倍。
所以当时记载“一时太仓银累至百馀万”。
也因为这个标志性改革,所有的问题似乎都变成了是叶淇一个人造成的。
然而明朝盐法的败坏根本上是官僚系统的腐败,叶淇做的事在成化年间也有大臣奏请‘将本色改为折色’。而之所以有这样的呼声,就是因为商人困于守支,已经搞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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