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兜比脸还干净的孟梨来说,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
“老板,能不能便宜点?或者,再宽限我几天,我很快就会拿钱过来赎走的!”
可当铺老板说什么也不同意,还说已经有客人相中了,如果今晚之前,孟梨还不带两万灵石过来,那么,就会卖给别人。
孟梨只好灰头土脸地离开当铺,他想变成小狐狸,然后去偷出来。
但偷鸡摸狗的事,他又偏偏做不来。
再说了,就城池就这么大点地方,要是当铺东西被偷,铁定要找官府,动静一大,说不准还会惊动到常衡。
那要是在这节骨眼上,孟梨把发簪还给了叶簌簌,不就证据确凿,证明他偷东西了么?
虽然,常衡现在已经厌恶他了,不在乎再厌恶一点,但孟梨还是不希望被人当成小偷。
那滋味太难熬了。
一分钱为难死梁山好汉。
孟梨站在巷子口,踢路边的小石头,忽然从衣袖中滑落出什么东西来,他捡起来一看,居然是手帕。
叶簌簌送给他的手帕。
他恍惚间,又想起常衡说的,那簪子是叶簌簌母亲的遗物。
以及那天午后,阳光明媚,孟梨趴在驴子身上,满脸愧疚,叶簌簌冲他灿烂一笑,说:“我们都是朋友嘛!”
——我们是朋友。
是朋友。
他应该把那根簪子赎回来,还给叶簌簌的。
常衡打开房门时,外头天色已晚。
满脸倦容,面色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他白天都会过来照顾叶簌簌,到了晚上就会去照顾孟梨,如此昼夜不分地轮流照顾两人,让本就重伤在身的他,实在吃不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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