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天发布会,戴这条项链。”
从霍烟手里结果项链,她算想明白,这人为什么故意让狗仔跟着了。
本来么,牺牲了自己的婚姻,搭上一枚三百万的婚戒,时间、资源、钱,成本跟上亿的项目不相上下,到收成的时候,当然得铆足了劲,能割多少算多少。
怪不得,这人总是说,婚姻是场交易。
“这是策划。”
霍烟递来一个牛皮纸袋子,“包括人物背景、项链的设计灵感、宣传语,你都看一下。”
蓝苏接过,绕开封皮的绳子,将那十几页后的文件掏出来。
“好。”
她看东西的姿势很奇怪,喜欢凑很近。身体缩在沙发上,手肘夹在身体两侧,双膝并拢,脚尖微微掂起,用大腿拖着文件,头埋得低低的,恨不得缩成一个球。
霍烟看在眼里,眉毛渐渐拧出一个浅川,怀疑这人上辈子是蚯蚓。
后来她才知道,这是古董行业惯有的毛病,喜欢把脸贴上去,将物体表面的纹路甚至是纤维绒毛都看得一清二楚。一辨真伪,二辨年代。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没人告诉过蓝苏,她看书的姿势很奇怪。
没人教她。
她是孤儿。
当她一门心思研究这条项链的设计灵感时,头顶突然传来霍烟的声音:
“认字么?”
蓝苏顿了一下,将这三个字从左耳穿到右耳,又从右耳穿到左耳,从中解读到一丝侮辱。
抬头:“当然。”
但当这三个字第二次从左耳穿进时,她猛然想起自己的身份——一个从10岁就昏迷成为植物人的病弱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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