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于在某些紧急时候,军国大事,宰相也是可以直接决策的。
这是内阁和宰相的本质不同。
终明一朝,无论是内阁还算六部,都没有决策权。
所谓事无大小,悉禀圣听。
按照大明的典制,朝廷上的政务,大到军国大事,小到刑事案件的审核判决结果,都需要呈报皇帝,批准后才可以执行。
各部的奏疏,都只是建议而已。
换句话说,只要皇帝怠政,朝廷就会陷入全面瘫痪的状态。
这也是后来司礼监批红应运而生的原因,但是即便是有司礼监在,还是有许多紧要事务,是司礼监无法决定的。
便如万历皇帝二十余年不曾临朝,即便有内阁和司礼监,还是导致国家机构近乎处于半停摆的状态。
将决策权完全收归君上,必然会导致所有的压力就压到皇帝一个人身上。
毕竟,朝廷所有的政务都仰仗着他老人家来决定呢。
内阁就是为此而设!
明以前的宰相讲究不历州县,不拟台省。
明其实也有这个惯例。
但是明讲究的是不历州县,不拟六部。
至于内阁,则没有这个讲究。
没有地方巡抚的经验,绝无可能在六部当中成为尚书,最高只能做到侍郎,但是却可以入阁。
原因就在于。
内阁的作用,并不在于具体处理政务,毕竟票拟并非决策。
内阁真正的用处,在于调和君上和外朝的矛盾。
具体的政务处理方案,有从地方脚踏实地,一步步走上来的尚书把关,出不了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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