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霄其实很想跟着去的,可是被宫隐拒绝了。
主子的命令他只能服从,即便很担心,也只能守在村落。
时谚和宫隐离开了众人的视线之后,便把身上的背包甩进了空间里面,然后两人御风而行,速度飞快的朝着诺斯里山而去。
按照正常的行走速度,徒步六十多公里的路程,少说也得六个小时左右,况且这一路上还不好字,时间更是会延长许多。
但是两人用上了灵力,御风而行,虽说不是直接飞过去的,但是速度也快了不少,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两人就到了诺斯里山的山脚。
这才刚到山脚呢,两人就感受到了灼热的温度,就像是在沙漠里被烤火一般,令人汗流浃背。
诺斯里山的山脚下寸草不生,光秃秃的裸露着紫红色的地表,看上去十分荒凉落寞。
“阿谚,真的要去吗?如果火山喷发了,我们或许逃不了。”宫隐很是不赞同来探险诺斯里山。
“相信我,这里面有宝贝。”时谚的桃花眸在发亮,看着诺斯里山就像是看着一座在冒着金光的金山。
当然,诺斯里山的确是一座金山矿。
“好。”宫隐点点头,对时谚,他是无条件的信任和宠溺。
都说看山跑死马,两人即使已经在山脚下了,可是走到真正往上爬的山脚还是走了半个小时的时间。
这半个小时两人没有用灵力,也没有御风而行,就这样一步一步走过去的。
宫隐不知道时谚在找什么,走走停停,倒像是来此旅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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