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此,她手抄了一部《春秋》,送给皇嫡子做见面礼。
据说皇后曾向天子进言,促成此事。
《春秋》全文一万八千多字,是一项不小的工程。袁氏这一辈子可能都没写过这么多字,但她抄得非常认真,字字端庄,一丝不苟,透着诚意。
伏寿非常高兴。
《春秋》作为儒家经典之一,有着其他经典难以替代的意义。袁氏送手抄的《春秋》,等于摆明态度支持皇嫡子,无疑是为皇嫡子将来继位增添了一个极重的筹码。
为此,宴会之后,清点礼物的时候,她又特意将这部《春秋》拿出来,请刘协过目。
刘协立刻明白了伏寿的意思,却笑笑没说话。
伏寿也好,袁氏也罢,虽然都出身世族,但她们对政治的理解都太浅显,流于表面。
但凡再多想一层,她们都不会做得这么张扬。
他召三公大朝,难道就是为了让皇嫡子继位?
根本没必要好啊,他一道诏书就可以搞定。既不违反儒家的理想,也不违反朝廷的旧例,根本不会有人反对。
但他没有说破。
大过年的,没必要搞得大家不开心。反正这也只是一个暗示,并没有挑明。
刘协将抄本放在案上,十指交叉,置于腹前,兴致勃勃的问了一句。“皇后出身儒门世家,从小熟读经史,可知《春秋》最大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伏寿眨眨眼睛,仔细打量了刘协两眼,确认刘协没有不快的意思。
“《春秋》出于圣人之手,以微言大义为天下法,使乱臣贼子惧。欲明圣人之道,不可不读此经。欲使天下大治,不可不通此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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