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布率部上阵,开始做演习前的准备。
最近一段时间,他一直在研究长途奔袭的相关问题。在花了不少功夫,反复阅读李广、卫青、霍去病的传记后,他得出一个结论。
想和胡虏在草原上争锋,就要先将自己变成胡虏,而且是更强的胡虏。
具体而言,就是要适应草原的生活方式,将物质要求降到最低,以减少对辎重的依赖。与此同时,还要有草原上生存的技能,包括识别地形,打猎取食,以增加在草原上的存活机会。
李广为什么不能建功?是因为他适应不了草原上的环境。在塞内作战还行,出塞作战就很难取得战果,甚至经常迷路。
卫青取得了不少的战果,但他有一个特点,目标固定。一旦没有既定目标,就很难得有效的战果。而且他同样依赖后勤补给,难以持久。
霍去病的战绩最好,对后勤的依赖也小,但他是以精锐力量的大量伤亡作为代价的,同样不可持久。
吕布的方法是以精锐骑兵出击,循着胡虏经常出没的路线,一路扫荡过去。能打就打,不能打就绕过去,下次再来。
这个战法看似荒唐,但仔细分析,却有一点道理。
草原上能够养活一定规模部落的牧场是有限的,沿着特定的路线杀过去,总会有收获,以战养战,就足以养活自己。而且每过一段时间就来一趟,让对方不得安生,时间越久,对方除了躲得远远的,没有更好的办法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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