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是啊。大宝补充道,现场分析的时候说,凶手等枕巾上的血迹表面差不多干了,才把衣物、被褥什么的堆到床上。当时我就奇怪了,为什么凶手在离开现场的时候,还会在楼梯上形成几滴滴落状血迹呢?
那是因为雨衣作为衬垫物,沾染的血迹会比较多。我说,同时,因为雨衣的特殊材质,液体在它上面不会被吸收,所以即便等了一会儿才离开现场,沾染在雨衣上的血滴还是会滑落到地上。
我就是这个意思!大宝激动得大脸通红。
凶手带了一个锤子和一件雨衣。赵永说,不过,这对我们分析案情又有什么作用呢?
被赵永这么一问,大宝的脸瞬间又白了下来,说:对啊,又有什么用呢?
太有用了。我说,至少我们可以推断出,昨天一晚上和今天一上午的时间,专案组基本都浪费了。
啊?大宝说,这不是什么好事啊!不过,这又从何说起呢?
3.
在我的眼中,雨衣是一种很有特征性的东西。
一般开车的人,是不会穿雨衣的;行走的人,除了在街上执勤的警察,又或是在旅游景区游览的游人,也是不会穿雨衣的。通常情况下会穿雨衣的人,如果对他的出行方式进行定位,那大概率的情况就是骑行。
凶手携带一件雨衣,显然不会是特地拿来做衬垫物的。案发当天正好下雨,那么他穿着雨衣的最大可能,就是骑行时使用的。既然这种别墅区很少有两轮车的出入,那么凶手应该把他的两轮车停在了较远的地方。这也是凶手不把雨衣放进摩托车或电动车的后备厢里,而要随身携带的原因。因为他停车之后,又穿着雨衣步行到了现场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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