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是一条海水珍珠项链,他喜欢打扮,这个用得上。”
“第三个,是……”
路昭忍不住开口:“这些东西,他应该都会喜欢。但是,我觉得您还是送一件他会天天戴在身上,或者经常用的东西吧。”
徐行知一顿,思索片刻:“你说的没错。”
这时,饭菜上来了,两人一边吃饭,一边讨论,路昭也把自己挑的礼物说了出来——他挑的是一支不错的钢笔。
要知道,路昭自己用的都还是铅笔,因为钢笔又贵,又总要消耗墨水。他自己用铅笔,却舍得送宋悦一支钢笔,宋悦肯定会明白这份礼物的心意。
“你这个挺好,钢笔也是经常用的东西。”徐行知摩挲着下巴。“至于天天戴在身上的,无非就是手表。可这样好的礼物,他哥哥肯定会送。”
路昭不禁一愣,看了看自己手腕上戴着的那支玫瑰牌手表。
方先生送的,就是这样一件能让自己天天戴在身上的礼物。
送这样礼物的人,一来是想让自己送的东西能经常被使用、能发挥价值,二来是希望收礼物的人能够睹物思人,经常看见这件礼物,就经常想起自己。
无论是哪一种用意,都表明送礼物的人花了心思,并不是随随便便挑了件礼物。
路昭微微一笑,把搁在桌上的手收回来,放在膝盖上,然后偷偷拿右手去摸左手手腕上的手表。
直到吃完饭,徐行知仍没能想出合适的礼物,只能与路昭道别,说要回去请教请教已婚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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