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说说血葫芦的事吧,做为交换,我再告诉你师君已的具体死因。”霍誉不慌不忙地说道。
那人冷哼一声:“行吧,那我就多说几句。血葫芦,就是装血的葫芦,是个物件,那个小孩就是这个物件。他身上种的是血蛊,血蛊养起来不容易,先要找到上好的葫芦,这葫芦一定要干净,从里到外,无论是血、肉还是骨头,都要是干干净净,不染尘埃的。
五岁的小孩,年纪正好,小一点承受不住,说不定就死了,那就白废了,再大一点就更难找到这么干净的血肉了。
这血蛊第一次发作是第三年,只要那孩子能挺过去,这血蛊便初成了。下一次发作便是第七年,有的会瞎,有的会疯,无论是哪一种,只要发作了,那么就意味着血葫芦里的血能取用了,每日丑初和卯初各取血一次,供人服用,连取九九八十一日,血干蛊消。”
四周一片寂静,霍誉只觉心口似有什么堵在那里,他对明轩的印象不深,只记得是一个白皙瘦弱的孩子,有些害羞,总是躲在明庭身后。
这么一个小小的孩子,竟然就是那用来养蛊的血葫芦,他一天天长大,就是为了给人喝血,直到吸干最后一滴,血干蛊消!
“这样的血能治病,还是能延年益寿?”霍誉咬牙切齿。
“行将就木的老翁,连喝九九八十一天,不但百病全消,还能一夜御七女,生几个儿子也不在话下。”那人澹澹地说道,就像是在说一件再普通不过的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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