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好奇地摸了摸他的脸,“戈,为什么你身上的虫纹会发光?我觉得很神奇。”
“难看吗?”戈问她。
“不难看,这些虫纹就像是天然的雕饰,挺漂亮的,而且它们会发光,半夜起来的时候,你发个光就能照亮屋子,多方便啊。”
戈看着她,嘴角微微掀了掀,解释道:“一般虫族身上的虫纹都长在坚硬的虫壳上,是灰色的,不能发光,而我长在肉身上。它们的灵能是从触须里面释放出来的,而我却是眼睛。顾倾,我跟它们是不一样的,但很多时候我又跟它们很像。”
南浔觉得戈已经能够正视现在的自己,这是个好现象。
戈的表情突然有些落寞,“我现在变得人不人虫不虫,我知道人类肯定不会接受我。但是,虫族会。所以我默认它们尊我为王。但是顾倾,你相信吗,这百年来,我从未做过什么伤害人类的事情,上次去洛特星球,只是为了接回遗落在外的虫族。我不能为虫族做什么,这大概是我唯一能做的了。”
南浔低声道:“戈,你已经做得很好了,任何人处在你的位置,都不能做得比你更好。”
“对了,我带回了一部光能手机!”戈突然道,从桌上找到了那部珍贵的巴掌大的小玩意儿,“我知道你在虫族很无聊,这部光能手机是我找了好久才找到的。你知道手机是什么吗?它虽然比不上现在的光脑方便,但也有通讯和储存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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