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告白是为了看见真正的自己
《落日前告白》是我写的第一本小说,将近半年的时间,几乎天天都在写着这部故事,终于在今日将它做一个结束。(有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感慨xdd)
「每一个故事,都来自一个想要延续下去的回忆」,这是我写作的格言,《落日前告白》也是这么来的。
不知道你们有时候会不会有这种感觉,想到某个久久没有联系的人的时候,想起与他的回忆,然后不禁思考着:「不知道若是现在还有联系,那我们会是什么样子?」
这就是我在写作的时候所想的,既然时间无法倒流,人事已定,那就让我在创作之中做出一个我们不一样的结局。
在《落日前告白》当中,小曦因为意外而失忆,忘记了一直在身边的路季暘,而后喜欢上了莫浩安,却因为担心被放大检视而迟迟不敢将心意告诉对方。
在暗恋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常常这样?正好喜欢上一个许多人都爱慕的对象,因为担心自己被拒绝会很丢脸或是觉得自己配不上对方等种种原因所以告白这回事就因此作罢,可是,这样的我们,真的喜欢对方吗,或者,我们会喜欢这样的自己吗?
是不是因为这样,所以我们只能将自己留在想像之中,希望自己就是那个幸运的灰姑娘,得到王子的青睞,然后等着他来找到平凡的我们?
路季暘曾对程曦说:「只要你是程曦,那就够了。」我想,很多时候,当我们在寻找对的人或是当朋友问起我们怎么会喜欢谁谁谁的时候,我们的回答总是「我喜欢比我高的」、「我喜欢会运动的」、「因为他能力很好,让人很有安全感」......等条件式的回覆,可是,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世界上有着这些特质的人多的是,这或许会是你选择对象的其中一个过程,但绝对不是最重要的原因,就像程曦一开始喜欢莫浩安一样,因为在刚失忆的时候恰好出现这么一个吸引她的对象,与她有共同的喜好、兴趣,所以她理所当然地认为这就是喜欢,反过来站在路季暘的立场,他喜欢程曦的原因无他,只因为她是程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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