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外颳起了阵阵大风,是这个时节少有的现象,这一刻雾刃提高警觉,顿在书柜与纱窗的附近,但他绝对不是想要好好感受从窗外吹来的清风。
他眼睛一闪,抓好了时机对书柜的死角发起攻击——然后这场长达七天七夜的漫长战斗总算结束了。
「这就是你口中说的闹鬼?」
雾刃揪出躲在黑暗角落的小傢伙,嫌烦似的回头瞪了藤祈未末,连一点抱怨都不想说了。
「……在……在没有看到真面目前,女孩子就是会怕这种东西嘛。」
出于无可奈何,雾刃才会接下这个任务,毕竟藤祈家离他家蛮近的,要是哪天灵异事件影响到他的生活也不得了,死别人就算,哪能害到自己。
男神这种生物,不只是行为与长相,就连生活健康也很重要!维基百科是这么说的。
雾刃再次确认了自己手中的玩意,是个六岁左右的小妹妹。八成是哪天他们在路上遇到,看上了雾刃的俊脸,才想方设法要雾刃注意她吧。
如果是这样,那也没办法了。不过,很可惜,今天的他既不会赏赐签名、握手,更不会做出任何回馈粉丝的行为。
这次的委託是被逼的啊。
要是他的尊严能一再被出卖,男神也不会这么值钱了。
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件。
「……」
「这手是什么意思?」
雾刃毫无预警,摊出自己的右手掌:
「给钱。」
我已经帮你了,这次的任务顺利完成了。根据劳基法,委託人有义务要给受雇者相当的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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