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声高亢的鸣叫。
然后,死寂,死寂到来。
雷蒙德:“……”
赫笛:“……”
“果、果然坏了!”
狗头人大怒,拿起那东西在手里啪啪啪拍了起来,直到啪的一声,那玩意儿哔哔哔不断,忽然炸开了,浓烟升起,彻底变成了破烂。
差点把摊子也点着!
赫笛,已经血压拉满。
竟然因为一个卑贱的狗头人而感到了久违的怒火!
随手降下了一道三日暴毙的诅咒之后,他冷哼了一声,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去。
在原地,只有雷蒙德汗流浃背。
许久之后,才终于喘过气来。
已经无语凝噎。
“你下次能别给我整这个幺蛾子了么?”他发自内心的恳请:“我求你,我心脏真的不好,遭不住这个。”
“没事儿,多锻炼就好了,我相信你。”
槐诗咧嘴,咀嚼着赫笛赠送的诅咒,眺望赫笛远去的方向,微笑:“以后咱刺激的日子,还长着呢。”
那一颗尘埃都不到的金属爬虫里,所包藏的力量根本不值一提,甚至就连地狱沉淀里的细碎结晶都比不上,混在地狱的泥土中毫不起眼。
现在早已经脱离了赫笛的靴子,回到槐诗手中,被彻底销毁了。
真正重要的,是留在赫笛身上的东西——那一粒在槐诗稀释过数百倍的血液中改造出的细小菌株,现在已经像是染色剂一样,随着其他无数地狱里的细菌一起,沾染在赫笛的皮肤,隐约的渗入了灵魂。
它没有其他任何的作用,只能够单纯的定位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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