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入眼帘的三行字,仿佛已经能让人想象到写信人的口吻。
傅星徽握着珍珠的指尖紧了紧,他把珍珠放进口袋里,空出手来点了点屏幕,把那张照片放大,一字一句地读过去。
“我考上a大了,这段时间我一直在做攻略,还去参加了校史馆的志愿者培训,等你来的时候,我就可以给你当导游了。
不过要提前警告你,你必须向我解释你为什么换电话,不然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看着纪朗的威胁,傅星徽无奈地摇了摇头。
少年的笔锋很利,写出来的东西却很像是在撒娇:
“哦对了,还有一件事……哥,我十八岁了。
你还记不记得,你说我成年了,就可以对我喜欢的人表白了。
不知道你能不能猜到,我喜欢的那个人就是你呢?
亲爱的傅星,你听好了,我喜欢你,不是朋友间的喜欢,也不是弟弟对哥哥的喜欢。
我想和你成为恋人,想和你接吻,想和你牵着手从十八岁走到二十八岁,秋天去银杏林骑车,冬天在未名湖滑冰,春天去红螺寺踏青,夏天就去重温《盛年》,然后十年又十年,再到八十八岁、九十八岁、一百零八岁……”
傅星徽看着这段和《盛年》里时钊相似的表白词,心跳忽然有些快。
纪朗把他的一年四季都安排得明明白白,对爱情的憧憬丝毫不亚于时钊,而比起时钊那段有些横冲直撞的台词来说,纪朗这段话明显是在心里琢磨过无数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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