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捡骨头也是没办法,他也不想做这种丢脸的事,偏偏庾庆非要他帮忙。
虫儿吃饭的地方没这伙食待遇,也进不了考生吃饭的地点,庾庆又整天蒙个脸不合群,一直让带饭,收集骨头的事便只能是他干了。
他没有养狗,庾庆倒是养了只狂啃骨头的“小疯狗”,那叫一个能吃,吃再多都没问题,放个屁就烟消云散消化掉了,他也真是大开了眼界,世上竟还有这种奇葩东西。
用庾庆的话说,“小疯狗”地上能蹦,天上能飞,火里能钻,水里能游,简直是四栖神虫。
那位士衡兄把那虫子夸的天花乱坠,然后老是鼓捣他高价把火蟋蟀给买去,还说什么友情价一万两银子就行。
一万两是小钱吗?多少人一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
问题是自己花一万两买这么一只破虫子能干嘛?脾气大,速度快,自己不是修士难以控制,还容易把房子给烧了。什么用都没有,搞不好还会给自己惹麻烦,买来做甚?那位还真是觉得他有钱把他给当冤大头了。
好在那位士衡兄还算有点良心,现在知道每天烧水泡茶给他喝,也算是没白帮忙捡骨头……
日出日落,一路的风吹雨打,历时三个多月的长途跋涉,一行终于抵达了锦国都城。
一辆辆马车的车帘子都掀开了,还有两边车窗,都冒出了考生的脑袋,眺望那巍巍浩大的都城,仅凭路边贩夫走卒人来人往的气象就不是其它地方能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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