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初认为,永久标记意味着自己拥有了支配戈越的能力。
他不想支配戈越,他只想戈越能满足他的欲望。
比如,吃了他。
先从哪里开始呢?
腹部吧。用这把他早已磨得锋利的刀,化开他白的发寒的皮肤,规整地切下一块嫩红色的肌肉,用盐和胡椒腌制,再煎锅热油,肉片下锅。
他自认为自己是鲜美的,可能稍微柴了点,但瘦肉的精致感与嚼劲并存,她肯定被他的滋味折服,从此离不开他。
刀片映出戈越的双眼,她未能看到自己的恐惧,倒是发现了自己的惊讶。
“你……?”
“姐姐难道不想拥有我吗?只有吞进肚子才能永远融为一体啊!”
临初的声音连同他脆弱的瞳孔一起疯狂地颤动着,他期待着肯定的回答。
如果戈越不答应,他只能用持续而高强度的性爱迫使她同意,如果她依旧不愿屈服,那他只能换一种方式——
由自己来吃掉她。
戈越倒没有矫情,反倒回答得很干脆:“好。”
她终于明白,原来之前在天台上二人亲密的时候,这孩子念叨的“吃”真的是“吃进肚子”……
“但我可不想只吃一口。”
“?”
“要吃,就把整个你都交给我,怎么样?”
雪亮的刀片照出了一双狡猾的眼睛,懒散的脸配上这样一双眼睛十分吊诡,像一只睡不醒的狐狸。
“真的吗?姐姐想怎么吃?”临初很期待戈越的答案,光是“吃他”这两个字从戈越口中吐出就足够让他血脉喷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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