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十几天的高级别讨论、三场大朝会的反复辩析堵漏之后,华夏大地上第一次“分科普遍察举制”选才的实施办法,总算是公示了下去。
与传统的察举制相比,新制度名义上只是把“地方举、中央考察”的具体方式明确化、固定化。同时把分科、设科的条件、时间、规模也全部明确。
原先察举有很多科目是不常设的,现在统统改成常设。
哪怕考试录取频次最低的茂才、知兵、贤良三科,也是三年录取一次。其他孝廉年年录取,明法和明算则是按大小年,三年录取两次。
这也是考虑到各类岗位官员出缺数量的差异。地方主官、搞理论学术研究的学者型官员、将才需要量比较少,战时将才需求加大可以临时开恩科。
而基建种田和钱粮民政、司法监察需要的数量是前者的好几倍,是负责具体常务工作的,甚至有些是把原先不通过察举的“曹掾、吏”上升到了“官”,就多录取一点。
这样也有利于全体公务员队伍尽量科班化考试化。避免原本历史上“做官的考试,出来后只会务虚。县里具体某些曹、房的政务小吏要务实,却不用考试”的问题。
……
以后这项制度就简称“科举制”,因为并没有改掉察举的旧名字,只是重新简称,所以地方上实在是找不到直接反对这个新法的借口。
加上刘备阵营目前的地盘都是实打实武力打下来的,地方官都是刘备直接任命的,所以地方上官员层面的人,对中央都是很支持的,掌控力度远非桓灵时那种形同间接统治的情况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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