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眼,入目之处尽是黄沙。平缓的风轻轻拂过沙丘,带起细碎的沙尘,然后裹挟着,砸在了她已经不复当年白皙细嫩的脸颊上。
子珩,是钟韶的字,是当年从安阳城逃出来之后,徐文锦为她提前取的。不过知道这一点的人不多,他们大多以为这就是她的名字,因为直到现在为止,「钟韶」这个名字还挂在梁国各州府的通缉榜上,常年累月不曾撤下,乃至于人们现在对那通缉的画像连看都懒得看上一眼了。
拉上了遮掩口鼻的布巾,又重新放下了帷帽,钟韶沉闷又带着些沙哑的声音继而传来:「再走一会儿吧,我记得前面好似有个荒废的村落。」
哪怕是荒废的村落,断壁残垣也总能遮阳,好过这黄沙遍地的沙丘。
这条路钟韶已经走过许多次了,哪怕不问向导,她自己也能寻见方位。当然,这并没有什么了不得的,只要方向感不太差,又在这条路上走过许多年的有心人大多都能做到。
不过显然也有例外的,比如身旁陪着钟韶在沙漠里蹉跎了好几年的吴长钧,他就永远也学不会认路。因为所有的戈壁沙丘在他眼中都是一样的,更何况还有沙漠里还有风,那风一吹,下一回再从这里走的时候,沙丘什么的,就完全不同了。他至今也不明白,钟韶到底是凭借什么判断方位的。
习惯性的扭头四顾了一番,然而入目的金黄沙丘还是和他记忆中几个月前的完全不同,吴长钧终于放弃了认路,转而问识路的人:「前面那村子还有多远啊?再走下去到了正午可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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