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少珩见赵棣一脸好奇的样子,将钢笔递了过去,“你要不试试看?”
赵棣接过笔,从来没有使用过钢笔的人,第一次使用,其实是有些笨拙的。
莫少珩在一旁纠正着姿势,然后,赵棣慢慢地开始有一些感觉了。
“竟然不需要沾墨,就能写这么多字。”
莫少珩心道,这才哪跟哪啊,要一次性写完一整管墨,手都得给你写酸了不可。
赵棣立马感觉到了钢笔的好处。
以前毛笔写字,长袍上沾些砚墨,特别是长袖上,是经常的事情,但使用钢笔,完全不用担心这个。
而且,随着书写,他也发现,钢笔要比毛笔好掌控得多。
毛笔写不了多久,手就会酸就会累,所以古时候抄书,那可不是一般人能坚持得下来的,古有抄佛经以表孝心等说法,其实考的就是耐力。
赵棣越写越流畅,由先前笨拙的字体,竟然慢慢开始有了写他写毛笔字时的风格了。
说到底还是一个熟练度的问题。
莫少珩看赵棣似乎颇为喜欢,说道,“我让人给你也打造一只。”
有了第一支,第二支制作起来就要快捷很多了,就和制作一支首饰差不多?
旁边正在玩铅笔的南一,“我也要。”
莫少珩心道,得,再做两支。
数日后。
莫少珩去了一趟乌衣巷。
一是,给赵景澄等学生,一人一套厚书壳的本子,一人几只铅笔,还有一个书包。
北凉的读书人,都是使用书箱,但书箱本身沉重就不说了,因为是单手提,从小就这样的话,容易形成长短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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