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他们都忽略了一件事情,这只獐子为什么无缘无故跑得这么快?
难道后面有追兵?
夜幕降临,猎杀时刻,这座森林里面吃肉的动物可不止他和奥狄斯。
不过怎么说呢,各凭本事,乔七夕真的不介意和神农架的野兽打一架。
就是这么狂。
追兵是有的,追到一定程度,嗅到了不同寻常的危险气息,单打独斗的追兵选择了放弃自己看上的猎物。
其实狼在丛林里的地位并不高,只不过他们通常群体出没,一般的猛兽也很少去招惹。
变身为狼犬之后第一次咬死猎物,奥狄斯浑身都舒畅愉快,鲜血的味道和温度是他熟悉的,也许这也是他甩开人类的一方面原因。
短暂释放了天性,奥狄斯趴在猎物旁边,眯着眼喘气。
这一帧画面非常狗子
獐子血的味道很浓郁,它有个别名叫香獐,林麝,据说身体的某部分可以做成香料。
吃起来的味道也不错,很久没有享受过狂野盛宴的两只狼犬,在不为人知的深山里两眼冒着绿光,大吃特吃。
亚历山大心想:如果训导员看到我们这副德性,会不会连夜把我们开除警籍?
嗯,所以还是不要被任何人知道。
吃过一顿饱肉,嘴巴上还挂着鲜血,两只狼犬就开始加班了。
夜里人类不会随意走动,停留在一个地方的他们更容易被找到,因此他们并不打算浪费时间休息。
满打满算,那几名罪犯进入森林也有一段时间,他们其中肯定有人受伤,说不定还有人伤口腐烂了,中毒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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