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长达五年的情长跑,佳欣与江先终于决定结婚。至于前为什不领证,不是因为感情没到,而是因为江先还未到法定婚龄。
奇怪的很,江先看着稳重又靠,实际却比佳欣还要小三岁。当时佳欣大快毕业,实习期间回了趟学校,结不知怎的就勾搭上了刚学的大一学弟,为此,佳欣在杨城多留了三年,年才刚刚调到江城。
佳欣前也有找过几个男朋友,但最后都不而散,唯独江先把她吃得死死的,曾经说过一辈子也不想结婚的人,居然刚等到人家法定婚龄就迫不及待领了证。
佳欣是亲到我家里来送的请帖,鎏红的喜帖,新郎和新娘的名字并排列在一起,我看着喜帖上的字,觉得不太真实,虽然早知道会有这一天,但当这一天真的到来,我还是难免唏嘘感慨。
“小明月,你那是什表情?我只是要结婚而已,又不是离死别?”
我没有回答她。
在我看来,结婚就是和另一个人组成新的家庭,然后渐渐离我远去。妈妈和爸爸离婚时不也是这样告诉我的吗,她说她和爸爸只不过是不和我住在一起了,各组建新的家庭,我的人就从两个变成了个。是那只不过是骗小孩子的谎话罢了,破碎的家庭,仿佛碎裂的花瓶,无论如何也无法严丝合的复原。
看我在走,佳欣换了个话题:“了,方钦的老婆还在你这里吗,怎没见她来?”
这一句“方钦的老婆”把我拉回了现实,不满于这个称呼,又压制住纠正的念头。佳欣说的是事实,而且我一开始也是这样称呼他的,我究竟不满在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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