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我让四弟留下看店,我们五个人开着那辆北京吉普上路了,大块头开车,我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指路,沿着路况并不可爱的公路走了将近一天,在车子抛了3次锚之后,到了下午5点多,终于回到我家所在的村庄。
祖父、祖母、父亲、母亲、两个哥哥、嫂子都来迎接,热乎得不行。特别是母亲,看到飞飞惊喜万分,她不相信我会找这么个如花似玉、貌若天仙的女朋友,拉着问长问短地亲热无比。飞飞表现得落落大方,应对得体。特别是晚上吃饭的时候,飞飞亲自下厨,做了一桌浙江口味的饭菜,我们家里人都称赞不已。
父亲地对我伸大拇指:“行,你小子书没白读,学会了挣钱,还谈到这么好的女朋友,我没白供你。嘿嘿……”
我说:“飞飞是大家闺秀,洗衣服做饭可能还凑合,农活可是一点不会干的。”
母亲说:“你懂什么?俗话说‘高高的媳妇门前站,不会做活儿也好看’,光是飞飞这个头和模样儿看着就让人喜欢。人家是大家闺秀,还需要做农活儿吗?你要真能找这么个媳妇,我死了也闭眼了。”
我没敢把所有的事情告诉家里人,怕他们担心。
此后,我让大块头带着飞飞、兰兰去外面转转看看,二哥自告奋勇当向导。我则和耗子憋在我的房间里,开始研究那本大书《冢墓幽冥记》,因为那里面的地图和对地理、地貌的描述我实在看得似懂非懂,而耗子是学地理的,应该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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