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不起来的。
冯三点了下头,镜片上非常戏剧性的折射出一道白光,“城内大小当铺和银楼都找过了,没有消息。卑职就觉得杨小水很可能早就想到卖给当铺很容易露马脚,所以转手卖给了过往商人……”
银子和银票花用起来倒不打眼,但那些首饰却不同,成品价格远超单纯按重量算钱,杨小水盗窃就是为了钱,势必要找法子出手。
一般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去当铺,可如果这么做了,一旦事发,当铺也是衙门走访的第一站,太容易露马脚。杨小水常年在酒楼干活,消息灵通,三教九流的人也接触不少,自然不会这么蠢,所以他选了第二种方法。
世上总有那么一部分人游走在灰色地带,专门打擦边球干些钻空子的勾当,比如说销赃。
在冯三之前破过的案子里,就有许多罪犯为掩人耳目将赃物卖给当地泼皮,然后那些泼皮就会给出一个高于当铺,低于原价的价格收购,再转手卖给过往的商人。
那些商人不知道这是赃物吗?不,他们知道,但这既不是他们偷来的,也不是抢来的,不过是有人上门低价推销,他们贪便宜买了而已,又有什么错呢?
如此一来,罪犯销赃,泼皮空手套白狼赚差价,外地商人则可以用一个相对低廉的价格入手商品……而赃物,则会在第一时间神不知鬼不觉远离地方官府的视线。等衙门的人顺藤摸瓜查到罪犯时,那些赃物早就分散到天南海北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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